有關邇來外界對臺北創新實驗室Taipei Co-space(下稱本單位)之部分評論,有諸多不符事實之處,為導正社會大眾視聽,特此聲明:
一、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於民國105年間,依據「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」及「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作業程序(SOP)」,經法定之財物出租公開招標程序後交由本單位執行臺北創新實驗室Taipei Co-space計畫,其規劃宗旨自始即定調於創新創業相關之國際會議、產業小聚、孵化培育及團隊交流等營運與空間應用,並陸續投入龐大裝修改造成本,以提供微型企業創業者更優質之共同辦公空間,經數年戮力經營已逐漸展現具體卓著成效。
二、 本單位本於輔導新創事業之熱忱理念,對於進駐之新創團隊於能力範圍內多提供一定優惠,希冀能為國內新創產業提供相當助力。然近期偶有部分人士因與第三人間有私人紛爭,而對本單位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言論,實已損及本單位之聲譽,在此呼籲相關人士停止該等行為,如仍繼續為之必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
三、 本單位將持續秉持共生共榮平台之設立理念,協助新創事業茁壯成長。歡迎各界不吝指教,期盼在這一波全球鼓勵創意、創新、創業的風潮中,引領臺北市朝向國際一流的創業都市發展。
聲明人:臺北創新實驗室 Taipei Co-Spa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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